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常州会达科技有限公司为外商独资企业,现租用位于新北区天山南路36号的常州金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和厂房,利用从日本进口的废塑料下脚料和纤维废丝、布分拣加工成塑料制品和纤维产品。现拟扩建塑料及塑料制品加工和纤维废丝、布加工。依托现有租赁场地,不新增土地、不新增建筑面积。扩建后项目产能由目前的1800t/a扩大到15000t/a。
二、建设项目产污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设备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及排放;项目建成后全厂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05t/a,直接接管进城市污水管网,项目废水最终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长江,对项目所在地周围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2、废气
项目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是废塑料粉碎过程产生的粉尘、造粒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项目针对产生废气的特性和排放源所在车间,拟采取分类处理的方式进行达标处理排放:粉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造粒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纤维净化装置吸附处理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对排放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管理和厂区绿化、设置厂区绿化隔离带、车间屋顶设置无动力自然排风器等措施来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外环境影响。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造粒机、粉碎机、废气处理系统风机等设备,单台设备噪声源强约70~85dB(A)。厂方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合理布局、绿化隔离等途径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和控制。预测结果表明正常运营状况下,各厂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厂区生活垃圾、除尘器粉尘、活性炭纤维净化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纤维等。其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除尘器产生的尘灰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活性炭纤维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三、建设影响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项目废气的下风向预测浓度较小,且根据评价区的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项目正常情况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以排放有害气体的面源(生产车间)为起点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南侧最近敏感点嘉禾尚郡小区与本项目的距离为120m,项目100m范围内无敏感点。因此项目的建设能够满足卫生保护距离管理要求,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本项目设立的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食品、医药、居民集中区、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
(2)水环境影响评价
生活污水直接接管进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长江。项目扩建后全厂生活污水接管总量为305t/a。 根据《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结论,污水厂尾水排放对受纳水体长江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各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南侧嘉禾尚郡小区噪声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排放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租用常州金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部分生产厂房从事生产,出租方已办理相关国土、规划等手续。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清洁生产水平属于国内成熟传统水平;经预测分析,采取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能达标排放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生活污水接管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纳污水体产生不利影响;固废废物均合理分类收集,一般工业固废均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相应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无排放;工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一定的措施,确保不会出现厂界噪声扰民现象;污染物排放总量可在区内平衡解决。在加强环境风险监控、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常州会达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勤 联系电话:13915849996
环评单位: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5-5836117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按以上公布的建设单位和环境评价单位联系方式采用电话、信函、email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有关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上述相关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常州会达科技有限公司
201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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