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环保产业协会环评分会相关职能
(一)按协会年度活动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环评业务交流活动,主要是对环评报告的编制质量点评、环评业务交流和研讨。在协会活动中,各环评单位互相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交流;针对新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导则等的颁布实施,我们及时邀请有关专家来常进行贯宣学习,帮助各环评单位提高业务能力;
(二)根据市环保局加强环评行业管理、提高环评质量、加快编制速度、规范收费行为的有关要求,环评行业协会依据《常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检查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强化日常考核,并将环评收费执行情况、环评编制时间等纳入考核内容,配合市环保局环评处对在常开展环评业务的环评单位进行考核(每半年一次),并及时将考核结果在窗口和环保网站上公布;
(三)各环评单位严格按“六个再”要求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努力提高环评质量的同时,降低环评收费标准,加快环评编制速度;
(四)协助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常州市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接受委托、授权、开展行业管理,推动环保产品标准制定和执行: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五)制订行业规章和公约,协调环保企业之间关系,推动环保企业横向经济联合,促进经济、信息、技术与人才交流合作;
(六)开展业务培训与教育,举办各种环保技术管理培训班;开展学术研讨活动,为环保产业和会员单位培训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
(七)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合理愿望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八)面向企业、服务企业、开展环保技术咨询、环境法律标准咨询、技术和成果推广、技术研讨、技术交流、信息交流、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服务活动;
(九)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环保产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推广先进的环保设备、产品与技术、举办环保技术、产品交流交易会、展览会、报告会、组织出国考察,推动环保产品与技术进出口;
(十)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会员单位的委托、组织技术攻关、行业调查的行业统计;
(十一)承办政府部门和会员单位委托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