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铭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铭泰废锂电池及锂电池废料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常州铭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泰环境”或“企业”)成立于2016年3月9日,位于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旺财路10号。企业拟投资400万元,租用常州市好利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标准厂房约1440平方米,购置电池组容量检测柜、气动拆解平台、破壳机、密封操作箱、恒温烘干箱、粉碎机、分选筛、旋风下料器等主辅设备15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处理废锂电池500吨、锂电池废料2200吨的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一)现状
通过现状监测与调查,区域内地表水、大气、噪声、土壤及地下水水质总体质量较好,基本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二)污染物产生情况及治理措施
(1)废水
厂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废气处理情况如下:
污染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去向 |
拆解工段 | 氟化物、VOCs | 多级吸收塔 | 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破碎、分选工段 | 粉尘(含镍及其化合物) | 脉冲袋式除尘 | 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3)固废处理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通过规范的危废堆场妥善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专业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废可全部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
(4)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隔声、减振和消音等防治措施,可使噪声厂界达标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通过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防治措施可行。
(三)影响预测
①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排放的生活污水满足常州江边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尾水排入长江,对水体水质影响较小。
②废气
经预测各污染物Pi值均小于10%。各无组织排放源造成的污染物落地浓度在厂界均可达标,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现无居民点。
③噪声
昼间噪声预测叠加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厂界附近无居民区,不会出现扰民现象。
④固废
各种固废全部得到合规处置,不外排,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三、能承受一定的环境风险
预测结果表明:废气处理装置失效发生事故排放造成周围环境中有机废气浓度增加较小,且出现时间很短,对周围影响很小。
因此,在假定的废气事故情况下,经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所造成的环境风险事故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该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特别是采取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拟建地建设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报告书查询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南通国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日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⒈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⒉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⒊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
⒋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⒌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网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常州铭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旺财路10号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0519-83991698
评价单位:南通国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19-83608886
邮箱:12055734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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