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欣峰废弃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溧阳市城市固体废弃物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溧阳市城市固体废弃物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
建设地点:溧阳市社渚镇新金峰水泥有限公司以南、原芦塘村以北、原梅山村以东、原东文村以西区域内
项目内容:溧阳市前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58000万元,利用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2#4500吨/日水泥窑生产线烧成、原料、水泥制成系统协同处置燃建筑垃圾,日处理能力500吨,年处理能力15万吨,其中入窑不可燃建筑垃圾425吨/天,可燃建筑垃圾75吨/天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利用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3#、4#4500吨/日回转窑生产线、溧阳市宏峰水泥有限公司6#4500吨/日回转窑生产线、溧阳市新金峰水泥有限公司7#、8#4500吨/日回转窑生产等四条生产线烧成、原料、水泥制成系统协同处置生活垃圾1100吨/天,年处理能力33万吨,餐厨垃圾100吨/天,年处理能力为3万吨/年,利用生活垃圾焚烧热值建设18兆瓦垃圾发电项目。
(二)环境质量现状
建设项目及其周边地区的空气环境状况良好,各监测因子能达到《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说明该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根据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各监测因子均没有出现超标现象,所有监测因子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外各监测点位的环境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评价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以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本项目垃圾暂存车间均设置负压、风帘,垃圾暂存处理车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氨、硫化氢,一方面抽取的空气作为焚烧炉的燃烧空气通入焚烧炉内,另一方面可抽取至水泥窑篦冷机进行高温焚烧处理。当篦冷机以及焚烧炉炉停运时,臭气通过“一级碱洗喷淋+一级水洗喷淋+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系统处理后,经50m排气筒外排;废气中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炉排炉焚烧烟气经窑内高温焚烧+碱性环境+SNCR+电除尘+袋式除尘+急冷处理后分别通过100米高排气筒排放,建筑垃圾预处理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5根15m排气筒排放,建筑垃圾车间内的无组织粉尘通过喷雾系统降尘。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金峰集团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化学水系统废水、锅炉排水废水接入循环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地面、车辆冲洗水、渗滤液、初期雨水、臭气喷淋水收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因此,正常情况下,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产生高噪声的主要设备有运输、预处理系统的破碎机、筛分装置、泵类、风机等。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主要从降低噪声源强、合理布局、控制噪声传播途径三个方面采取措施。通过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协同处置城市固废项目,喷淋塔产生的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本项目协同处置项目处置、离线焚烧炉产生的炉渣进入原料粉磨作为原料、分拣出的废金属外售综合利用、渗滤液处理工序产生的污泥进入离线焚烧炉焚烧处理、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浓液进入水泥窑分解炉内协同处置、餐厨垃圾处理中产生的固态废物进入离线焚烧炉处理,餐厨处理产生的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除尘系统回收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综上所述,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影响,亦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本项目垃圾库、渗滤液处理车间、离线焚烧炉车间、事故应急池等拟采取强化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污染物和危废渗滤液进入土壤污染地下水。
(6)风险:本项目事故风险的类别主要有危险废物泄漏、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故障等,事故源主要来自生产装置区。通过分析,本项目的事故在自控系统和相应的备用设备齐全以及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综上,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相关的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了较清洁的生产工艺和先进的生产设备,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在正常工况下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切实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因此,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工程内容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方式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持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溧阳市欣峰废弃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
联系人:匡总
联系方式:15206148898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025-85608153
传真:025-85608188
E-mail:810361299@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主要事项是征求工程附近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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