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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前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7/9 9:54:56 人气:4042 标签:

溧阳市前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

建设地点:溧阳市社渚镇周城集镇金庄村

项目内容:溧阳市前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32000万元,依托溧阳市新金峰水泥有限公司现有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窑(9#生产线)、溧阳市宏峰水泥有限公司现有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窑(5#生产线)烧成、原料、水泥制成系统协同处置危险废物6万吨/年,其中固态/半固态危险废物处置量:45000t/a 、液态危险废物处置量:15000t/a。服务范围将立足于溧阳市本地并辐射常州市甚至整个江苏。

(二)环境质量现状

建设项目及其周边地区的空气环境状况良好,各监测因子能达到《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说明该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根据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各监测因子均没有出现超标现象,所有监测因子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要求。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外各监测点位的环境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评价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以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项目危废仓库、纯半固态危废处理车间均设置负压、风帘,危废仓库、纯半固态危废处理车间产生的废气(G1)主要污染物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分别进入各产污单元配套的废气处理系统(一级碱洗喷淋+一级水洗喷淋+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一起通过15m高排气筒(FQ1)达标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相关标准。

项目危废处理车间、配伍分装车间均设置负压、风帘,危废处理车间、配伍分装车间废气(G2)仅在非正常工况(停窑期间)经过各产污单元配套应急废气处理系统(一级碱洗喷淋+一级水洗喷淋+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排放,正常工况的时候全部接入9#炉窑焚烧处理。5#9#炉窑尾气经窑内高温焚烧+碱性环境+SNCR+电除尘+袋式除尘+急冷处理后分别通过100米高排气筒排放,各排放污染物能够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中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车辆、容器、设备、各车间地面冲洗水和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用于调节固态/半固态危废粘度,进入水泥窑焚烧处置;生活废水依托金峰集团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喷淋塔废水收集后依托溧阳市欣峰废弃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措施处置后回用,不外排。因此,正常情况下,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产生高噪声的主要设备有危废运输、预处理系统的破碎机、搅拌装置、调和器、混合器、泵类、风机等。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主要从降低噪声源强、合理布局、控制噪声传播途径三个方面采取措施。通过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废活性炭、不可重复使用废弃包装物、过滤残渣全部作为危险废物进入回转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统一清运;除尘系统回收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综上所述,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影响,亦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本项目危废仓库、纯半固态危废处理车间、危废处理车间、配伍分装车间、事故应急池等拟采取强化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污染物和危废渗滤液进入土壤污染地下水。

6风险:本项目事故风险的类别主要有危险废物泄漏、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故障等,事故源主要来自生产装置区。通过分析,本项目的事故在自控系统和相应的备用设备齐全以及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综上,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相关的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了较清洁的生产工艺和先进的生产设备,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在正常工况下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切实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因此,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工程内容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方式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持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溧阳市前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匡总

 联系方式:15206148898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2585608153  

传真:025-85608188

E-mail624360941@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主要事项是征求工程附近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本文网址:http://czeia.cn/show.asp?id=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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