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孔雀化纤有限公司间接法聚酯纺差别化涤纶短纤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江苏蓝孔雀化纤有限公司已委托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
为充分了解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社会各界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江苏蓝孔雀化纤有限公司间接法聚酯纺差别化涤纶短纤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江苏蓝孔雀化纤有限公司间接法聚酯纺差别化涤纶短纤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奔牛镇中再生园区内。
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在已建厂房内新增转鼓3台,前纺生产线2条,后纺生产线2条,总投资500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万吨涤纶短纤维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的各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贡献值均低于评价标准限值;各关心点的叠加浓度均满足评价标准要求。本项目对厂区周围大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建设项目厂区排水均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各类废水接管进江苏中再生污水处理厂。
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3类标准要求;厂界附近声环境质量评价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不改变。
本项目对所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了有效的处理处置措施(危险固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合理处置,均不外排),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接管进江苏中再生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挤压熔融、纺丝、集束上油等工序废气经UV光解+低温等离子处理后通过15米高1#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2#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各类生产设备、风机运转噪声,噪声范围在60~80dB之间,在采取各种隔音和降噪措施后,建设项目场界噪声影响值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的建成不会改变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本项目固废均合理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江苏蓝孔雀化纤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营运期将不可避免地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建设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认真按照“三同时”、清洁生产和达标排放的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和营运,落实报告书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建成运营后废气、废水、噪声能达标排放,固废垃圾得到合理处置。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及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环评单位,索取相关信息。
若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项目营运后的环境保护工作有补充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江苏蓝孔雀化纤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渊
电话:18751218688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工业路550号洪山科技园区黎明工业区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225号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91-83854866
Email:2516095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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