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锦云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常州市锦云工业废弃物处理公司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花港路9号,在现有厂区内对现有厂房8号、9号生产车间进行改造,建成后形成年产粗银8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一)现状
通过现状监测与调查,区域内地表水、大气、噪声、土壤及地下水水质总体质量较好,基本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二)污染物产生情况及治理措施
(1)废水
厂内实行雨污分流、清浊分流和污污分流原则,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生产废水及地面冲洗水通过压力管道由厂内污水站预处理后达标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进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长江。
(2)废气
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及乳化液处理、金属表面含油废液处理、有机溶剂溶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废油漆桶处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有机溶剂水洗液蒸馏过程中产生未凝有机废气经“水喷淋、脱水器脱水、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废矿物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和废矿油、废油泥、含油废白土渣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水喷淋、脱水器脱水、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少量未捕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油漆桶清洗废气和铅酸蓄电池暂存废气经“双氧水喷淋、脱水器脱水、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3)排放,少量未捕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固废处理处置措施
①铁砂、干化污泥、白土渣泥饼作为为一般废物,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②废活性炭、含油废渣、含油污泥、油类杂质、含有机溶剂浓缩废液及漆渣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提升泵、风机、污泥泵、中间泵、压滤机、空压机、撕碎机、清洗机和离心分离机。
根据本项目噪声源特征,项目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从而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采取声学控制措施。
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设施的原则,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或厂界。在车间、厂区周围建设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如围墙,减少对厂区外声环境的影响,种植一定的乔木、灌木林,亦有利于减少噪声污染。
同时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对各类噪声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可使厂界达标,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通过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可确保所有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防治措施可行。
(三)影响预测
①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及地面冲洗水通过压力管道由厂内污水站预处理后达标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进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长江,对水体水质影响较小。
②废气
经预测各污染物Pi值均小于10%。各无组织排放源造成的污染物落地浓度在厂界均可达标,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现无居民点。
③噪声
昼间噪声预测叠加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厂界附近无居民区,不会出现扰民现象。
④固废
各种固废经合适的处理处置后,确保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三、能承受一定的环境风险
预测结果表明:废气处理装置失效发生事故排放造成周围环境中有机废气浓度增加较小,且出现时间很短,对周围影响很小。
因此,在假定的废气事故情况下,经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所造成的环境风险事故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该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特别是采取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拟建地建设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报告书查询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江苏诚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日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⒈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⒉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危害/影响程度;
⒊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
⒋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⒌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网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2017年04月28日——2017年04月12日。
建设单位名称:常州市锦云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花港路9号;
联系人:徐永跃;
联系电话:0519-85778170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诚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6-666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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