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合光伏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第二次公示
一、常州天合光伏产业园概况
常州天合光伏产业园规划面积为5.12 km2,东至信息大道,南至天合路,西至通江大道,北至新竹路,规划发展从硅料、切片、太阳能电池(组件)到系统集成的完整产业链,鼓励光伏企业向上下游产业延伸,着力发展与光伏主导产业配套的服务业和相关产业。为规范天合光伏产业园发展,2010年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开发管理办公室委托原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开展常州天合光伏产业园产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0年8月《常州天合光伏产业园产业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得常州市环保局批复(常环服[2010]17号)。
二、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
(1)大气
本次评价3个监测点位,PM2.5、PM10、SO2、NO2、氟化物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Cl2、HCl、NH3、硫酸雾的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要求。
(2)地表水
长江水质总体良好,除魏村取水口断面BOD5(最大超标倍数0.4)出现超标外,其他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标准要求。BOD5超标可能是上游来水、江边农业面源以及周边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等因素影响。
藻江河北塘河断面无因子超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标准要求。
(3)声环境
常州光伏产业园区所有测点均符合相应功能区要求。
(4)地下水
园区3个地下水监测点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
(5)土壤
区域土壤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的二级标准。
三、规划、环评批复执行概况
(1)用地现状及布局
光伏产业园规划总用地5.12km2,主要道路已建成,两侧的绿化也基本到位。现有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公共绿地、水域和其他用地、物流用地、居住用地均已达到规划要求,工业用地开发面积占规划工业用地总面积的74.7%,各项用地与规划用地基本相符。
(2)基础设施
供水:供水水源来自魏村水厂,并由常州电子科技产业园增压站统一供给。
排水:园区采用雨污分流制,园区内已建道路的市政污水管道已随道路全部建成,原规划再生水回用工程已建成,位于园区东侧,现有污水处理能力1万吨/日,园区含氮废水接入再生水回用工程处理后回用,再生水回用工程排放尾水、其它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通江大道东侧污水提升泵站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处理。
(3)产业政策及产业定位
园区现有企业以光伏、机械制造、电子类企业为主,产业发展现状基本符合规划要求。现有入区项目不含国家、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中限制、禁止或淘汰的产业类型。园区现有企业中无重金属、《江苏省禁止建设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的项目名录》、属“POPS”清单物质排放。
(4)总量控制
现状排放的污染物均未突破原总量控制指标,尚有一定余量。
(5)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
园区共有6家企业被纳入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现均已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应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通过率为100%。园区目前已形成以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为核心、其他如有则科技、协鑫光伏等多家光伏企业为骨干、上下游配套企业共生的光伏产业链。
(6)环境管理
园区由新北区环保局负责(园区企业服务中心环境管理科配合)开展区内环保监督管理工作。近五年来,区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区内具有环境风险的企业均制定了应急预案,每年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园区层面的应急预案尚未制定。
(7)生态建设
园区在开发过程中重视生态环境保护,通过建设道路绿化带、公园绿地及防护隔离带不断完善园区绿地系统。
四、环评结论要点
常州天合光伏企业园以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优化产业布局,打造从硅料、切片、太阳能电池(组件)到系统集成的完整产业链为主导发展方向,建区以来不断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加强入区企业监管、开展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区域污染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控制,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到位,产业布局基本合理,环境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基本完善,产业定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分析,园区通过逐条落实本次跟踪评价整改措施与建议,进一步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明确产业定位,科学招商选商,完善生态产业链,优化基础设施,严格能源结构管理,落实生态建设要求,完善环境管理体制的前提下,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可以有效地运行,各类污染物排放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区域环境基本能够满足功能要求,可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五、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常州天合光伏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0519-85481022
传真:0519-85481022
E-Mail:d100l100@163.com
六、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9-81289619
传真:0519-81289619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河海金汇大厦10楼
E-Mail:735198653@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或电子意见。公众可采取网上留言、电话告知等方式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并与评价单位联系。
八、公示说明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发布单位: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伏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发布时间:2017年3月27日-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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