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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参公示

江苏飞马催化剂有限公司新建年产镍系列催化剂1020吨、钯系列催化剂120吨、铂系列催化剂20吨、钌系列催化剂20吨、铑系列催化剂20吨、液体偏铝酸钠10000吨建设项目第二次公示内容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3/23 10:33:24 人气:1867 标签:

江苏飞马催化剂有限公司

新建年产镍系列催化剂1020吨、钯系列催化剂120吨、铂系列催化剂20吨、钌系列催化剂20吨、铑系列催化剂20吨、液体偏铝酸钠10000吨建设项目

第二次公示内容

一、前言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工程建设尽可能趋利避害,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需了解厂址周边地区广大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如环境空气污染、噪声影响、水环境影响等,以便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中加以体现。为达此目的,我们特编制此调查表,在向各位征求对项目的中肯意见,恳切希望各位予以协助和支持。

二、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调查研究发现,目前镍系列催化剂和贵金属催化剂有较大的市场前景,因此江苏飞马催化剂有限公司拟投资14500万,在金坛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区内新建年产镍系列催化剂1020吨、钯系列催化剂120吨、铂系列催化剂20吨、钌系列催化剂20吨、铑系列催化剂20吨、液体偏铝酸钠10000吨建设项目。

三、污染物产生情况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氢气、水汽、粉尘、醋酸、二氧化氮等污染物。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初期雨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离子交换树脂冲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工艺废水、废气吸收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以及生活污水等。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及公用、辅助设施设备机械噪声。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工业固废、员工生活垃圾等。

四、污染防治要点

1)废气

本项目甲类车间生产装置产生的废气采用一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丙类车间生产装置产生的废气采用二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低盐工艺废水采用车间内压滤处理;高盐工艺废水通过双效蒸发器蒸发处理;处理达标后的低盐工艺废水、高盐工艺废水蒸发冷凝水、初期雨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冲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混合后,达标接管至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纯水制备系统排水作为清下水通过雨水管网排放;废气吸收废水通过双效蒸发器蒸发处理后,蒸汽冷凝水回用为废气吸收水,蒸馏残渣委外处置。

3)噪声

本项目噪声通过厂区平面的合理布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及厂内绿化带等隔声措施后,各噪声设备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因此,本项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⑴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正版)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正版)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

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投资额为14500万元,位于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区内,《金坛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获得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意见 (苏环审[2015]52)。因此,本项目符合苏政办发[2011]108号文、苏政办发[2012]121号文的相关要求。

⑶本项目不排放含氮、磷生产废水,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

因此,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产业、行业政策。

2、选址可行性

综合考虑本项目用地性质和建设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居民点的影响等,本项目的选址可行,同时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各类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作好应急措施。

3、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甲类车间生产装置产生的废气主要含有氢气和水汽,采用一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丙类车间生产装置产生的废气主要含有二氧化氮、醋酸、粉尘等,采用二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各稳定度条件下环境保护目标各废气浓度均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无组织废气厂界达标。

2)废水

本项目低盐工艺废水通过车间内压滤处理去除含镍浮渣,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7)中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高盐工艺废水通过双效蒸发器蒸发处理;处理后的低盐工艺废水、高盐工艺废水蒸汽冷凝水、初期雨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冲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混合达标接管至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纯水制备系统排水作为清下水通过雨水管网排放;废气吸收废水通过双效蒸发器蒸发处理后,蒸汽冷凝水回用为废气吸收水,蒸馏残渣委外处置。本项目产生的污水都经过有效的处理,能够满足排放标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通过厂区平面的合理布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及厂内绿化带等隔声措施后,各噪声设备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预测结果显示,采取噪声治理措施后,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

各固体废弃物经过妥善处置后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影响。4、清洁生产

本项目产品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生产过程充分考虑了各类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对工艺废气收集后采用吸收法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设计中体现了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原则,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

5、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全厂未构成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大的火灾爆炸事故,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建设方在严格制订、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本项目的风险事故发生概率较小,在环境风险可接收范围内。

6、综合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及装备,清洁生产水平较高;项目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针对项目特点提出了具体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征求公众参与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是多方面的,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发放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同时公众参与调查表附建设项目工程简介,调查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代表性是指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公众参与来自社会各界人士;随机性是指对象在统计学上是随机的,调查对象的选择机会均等,公正无偏。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飞马催化剂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姣

联系电话:0519-83442193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结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9-81283165

邮箱:czlonghuan@sina.com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2017323-20174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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