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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参公示

溧阳市建筑垃圾处置场项目环评公示(第二次)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3/8 11:07:06 人气:2749 标签:

溧阳市建筑垃圾处置场项目环评公示(第二次)

一、前言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工程建设尽可能趋利避害,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需了解厂址周边地区广大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如环境空气污染、噪声影响、水环境影响等,以便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中加以体现。为达此目的,我们特编制此调查表,在向各位征求对项目的中肯意见,恳切希望各位予以协助和支持。

二、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为了改善城市面貌,美化生活环境,溧阳市民信建设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万元建设溧阳市建筑垃圾处置场项目,项目位于上黄镇原圣塔山宕口,项目库区占地面积约160亩,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库容量约250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库区、场地、车库、管理用房及配套道路等。

三、污染物产生情况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填埋场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SS、氨氮、总磷。

废气:粉尘;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

噪声: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四、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废水:接管进溧阳市上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废气:微米级干雾抑尘+末端采用袋式除尘相结合并辅以喷淋洒水“远程雾化”结合的工艺作为除尘工艺。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设备选型选用低噪音设备;墙体隔声。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⑴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号令,2013年2月16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

⑵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和《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

⑶本项目已获得由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溧阳市建筑垃圾处置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溧发改【2016】91号)。

⑷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不排放含氮、磷的生产废水,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项目不位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规定的禁止建设范围内。

因此,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产业、行业政策。

2、选址可行性

⑴本工程建筑垃圾分拣转运中心拟建设地点位于溧阳市废品集中堆放场以内,溧阳市民信建设有限公司已与溧阳市废品集中堆放场签订了租赁协议(见附件)。

⑵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中溧阳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见图14.1-2),拟建地均不在溧阳市辖区“溧阳天目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溧阳市上黄水母山省级地质遗迹保护区、溧阳瓦屋山省级森林公园、溧阳西郊省级森林公园、天目湖风景名胜区、溧阳南山水源涵养区、沙河水库水源涵养区、大溪水库水源涵养区、长荡湖(溧阳市)重要湿地、丹金溧漕河(溧阳市)洪水调蓄区”之列。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城市及区域总体规划要求。

3、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填埋场污水,接管进溧阳市上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⑵采用微米级干雾抑尘+末端采用袋式除尘相结合并辅以喷淋洒水“远程雾化”结合的工艺作为除尘工艺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预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⑶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周围声环境基本能够维持现状,项目东、南、西、北四周边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4a类标准,因此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弃物经过妥善处置后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影响。

4、清洁生产

本项目单位产品的水耗、污染物产生量、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等指标均优于同行业水平。在工艺技术上属国内先进技术,生产设备方面处于行业内领先水平。在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方面,本项目积极采取优化工艺、强化生产管理、杜绝材料的跑、冒、滴、漏;贯彻节能降耗等清洁生产措施。本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产生指标均属于国内先进水平。故本项目在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

5、综合结论

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经预测,投运后不会引起周边环境质量下降;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是多方面的,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发放“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同时公众参与调查表附建设项目工程简介,调查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代表性是指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公众参与来自社会各界人士;随机性是指对象在统计学上是随机的,调查对象的选择机会均等,公正无偏。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7年3月8日-2017年3月21日

九、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名称:溧阳市民信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金元

联系电话:0519-87203228

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环评单位:常州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健

联系电话:0519-85172327

本文网址:http://czeia.cn/show.asp?id=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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