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洪珠化学品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壬基酚项目
第二次公示内容
一、前言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工程建设尽可能趋利避害,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需了解厂址周边地区广大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如环境空气污染、噪声影响、水环境影响等,以便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中加以体现。为达此目的,我们特编制此调查表,在向各位征求对项目的中肯意见,恳切希望各位予以协助和支持。
二、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常州洪珠化学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新生的专业生产高档壬基酚的私营独资企业。壬基酚是化工领域中的重要原料,最主要用途是生产壬基酚聚氧乙烯醚,这是广泛用于各个行业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壬基酚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为此,公司拟在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滨江化学工业园内,投资2.5亿元,征地50亩,采用波兰布拉霍夫尼亚化工厂(BLACHOWNIA)ICSO连续催化工艺生产壬基酚。本项目工艺是利用烯烃和苯酚在酸性阳离子交换树脂存在下进行烷基化反应生产壬基酚,是目前壬基酚生产最先进的工艺,代表了国际最先进水平。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30000吨壬基酚的生产能力。
三、污染物产生情况
废水: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设备及地面清洗水、初期雨水、实验室废水。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有苯酚、壬烯、壬烷。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工业固废、员工生活垃圾等。
噪声:生产车间及公用、辅助设施设备机械噪声。
四、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废气:本项目有机废气经吸收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废气:本项目全厂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接管至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噪声: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设备对厂界的影响,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⑴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正版)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正版)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
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投资额为25000万元,位于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滨江化学工业园内,《江苏常州新北工业园区化工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已获得常州市人民政府的批复(常政复[2012]9号)。因此,本项目符合苏政办发[2012]121号文、苏政办发[2011]108号文的相关要求。
⑶本项目不排放含氮、磷生产废水,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
因此,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产业、行业政策。
2、选址可行性
综合考虑本项目用地性质和建设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居民点的影响等,本项目的选址可行,同时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各类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作好应急措施。
3、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⑴本项目全厂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接管至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⑵本项目各类大气污染物经过有效收集处理后能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3151-2016)中相关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⑶本项目噪声设备通过厂区平面的合理布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及厂内绿化带、厂房、厂界围墙等隔声措施后,各噪声设备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⑷各固体废弃物经过妥善处置后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影响。
4、清洁生产
本项目产品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生产过程充分考虑了各类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对工艺废气收集后采用吸收法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设计中体现了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原则,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
5、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全厂未构成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大的火灾爆炸事故,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建设方在严格制订、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本项目的风险事故发生概率较小,在环境风险可接收范围内。
6、综合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及装备,清洁生产水平较高;项目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针对项目特点提出了具体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是多方面的,本次环评 “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发放“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同时公众参与调查表附建设项目工程简介,调查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代表性是指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公众参与来自社会各界人士;随机性是指对象在统计学上是随机的,调查对象的选择机会均等,公正无偏。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7年3月2日-2017年3月15日
九、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名称:常州洪珠化学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金芬
联系电话:0519-88821244
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环评单位:常州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19-85283165
邮箱:huangxin11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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