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昌粮机饲料机械及配件生产项目环评公示(第二次)
一、前言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工程建设尽可能趋利避害,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需了解厂址周边地区广大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如环境空气污染、噪声影响、水环境影响等,以便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中加以体现。为达此目的,我们特编制此调查表,在向各位征求对项目的中肯意见,恳切希望各位予以协助和支持。
二、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江苏正昌粮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3500万元于江苏常州溧阳市正昌路28号生产厂房内建设正昌粮机饲料机械及配件生产项目,项目形成年产1700台制粒机、粉碎机等饲料机械及部件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占地面积62650.8平方米。
三、污染物产生情况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前处理废水。
废气:涂装有机废气;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
噪声: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四、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废水:前处理废水经厂内污水站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进溧阳市第二污水厂处理。
废气:风琴式过滤纸+漆雾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设备选型选用低噪音设备;车间墙体隔声。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⑴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号令,2013年2月16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
⑵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和《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
⑶本项目已获得由溧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3204811603106)。
⑷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不排放含氮、磷的生产废水,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项目不位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规定的禁止建设范围内。
因此,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产业、行业政策。
2、选址可行性
⑴根据《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图(2008-2020)》,本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性质,从事饲料机械设备的生产,与总体规划相符。
⑵江苏正昌粮机股份有限公司租用江苏正昌集团有限公司产房进行生产(租赁协议见附件),江苏正昌集团有限公司已取得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溧国用[2004]第05145号,见附件),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从事饲料机械设备的生产,因此,用地性质符合要求。
⑶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中溧阳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本项目拟建地均不在溧阳市辖区“溧阳天目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溧阳市上黄水母山省级地质遗迹保护区、溧阳瓦屋山省级森林公园、溧阳西郊省级森林公园、天目湖风景名胜区、溧阳南山水源涵养区、沙河水库水源涵养区、大溪水库水源涵养区、长荡湖(溧阳市)重要湿地、丹金溧漕河(溧阳市)洪水调蓄区”之列。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城市及区域总体规划要求。
3、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⑴前处理废水经厂内污水站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进溧阳市第二污水厂处理。
⑵本项目喷涂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风琴式过滤纸+漆雾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经预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⑶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周围声环境基本能够维持现状,项目南、西、北四周边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东厂界达到该标准中的4类标准,因此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弃物经过妥善处置后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影响。
4、清洁生产
本项目单位产品的水耗、污染物产生量、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等指标均优于同行业水平。在工艺技术上属国内先进技术,生产设备方面处于行业内领先水平。在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方面,本项目积极采取优化工艺、强化生产管理、杜绝材料的跑、冒、滴、漏;贯彻节能降耗等清洁生产措施。本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产生指标均属于国内先进水平。故本项目在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
5、综合结论
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经预测,投运后不会引起周边环境质量下降;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是多方面的,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发放“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同时公众参与调查表附建设项目工程简介,调查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代表性是指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公众参与来自社会各界人士;随机性是指对象在统计学上是随机的,调查对象的选择机会均等,公正无偏。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6年11月10日-2016年11月23日
九、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正昌粮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丹
联系电话:87309837
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环评单位:常州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健
联系电话:0519-85172327
本文网址:http://czeia.cn/show.asp?id=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