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化学、溶解乙炔厂和红星电镀厂地块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㈠前言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工程建设尽可能趋利避害,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需了解厂址周边地区广大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如环境空气污染、噪声影响、水环境影响等,以便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中加以体现。为达此目的,我们特编制此调查表,向各位征求对项目的中肯意见,恳切希望各位予以协助和支持。
㈡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江苏联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盟化学”)、溧阳市溶解乙炔厂(以下简称“溶解乙炔”)和溧阳市红星镀锌厂(以下简称“红星镀锌”)3个关停企业地块(以下简称“联盟化学及周边地块”)位于江苏省溧阳市濑江路。该地块包括联盟化学厂、溶解乙炔厂和红星镀锌厂,地块总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属于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拟开发建设四中北侧安置小区(一期和二期)项目区域内。该地块的地理位置示意图见图1.1-1。现联盟化学正在拆迁,溶解乙炔已经拆除,红星镀锌已部分拆除。根据项目及周边地块具体用地规划,红星镀锌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位于拟开发建设安置小区一期项目地块内;联盟化学及溶解乙炔地块规划为居住和道路用地,大部分区域位于安置小区二期项目地块内。
为了初步调查溧阳市联盟化学、溶解乙炔、红星电镀3个关停企业地块的土壤污染程度及范围,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和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建设规划管理局于2016年3月委托常州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了场地初步调查,并于2016年5月编制了《江苏联盟化学有限公司和溧阳市溶解乙炔厂地块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报告》、《溧阳市红星镀锌厂地块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报告》,于2016年7月编制了《溧阳市联盟化学、溶解乙炔、红星电镀3个关停企业地块土壤修复技术方案》。方案中提出污染土壤采用“异位+水泥窑协同处置”的修复方法,即将污染场地污染土壤挖出,利用现有的新型干法水泥回转窑生产装置,根据污染物性质选择不同的投加方式,作为水泥厂原料资源化利用。联盟化学及周边地块修复工程一次性实施,不分期。根据测算,土壤修复理论面积8021平方米,修复土方量11522立方米,约20738吨。
㈢污染物产生情况
废水:洗车废水排放量为5.95t和基坑水11.37t工程通过污水站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在堆场周边建设雨水沟,以及集水池,如果本项目修复工期过程中下雨,堆场雨后积水由雨水沟汇入收集池,通过采样检测明确积水是否受到污染,受到污染的积水及时外运处理,不得向周边地表水排放,受污染积水处理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另行环评。
废气:工程修复过程中的废气包括机械挖掘工段扬尘、挥发性有机气体、分选工段、机械上堆工段有机废气及汽车尾气等。扬尘的主要产生环节为污染土壤开挖、运输;挥发性有机气体主要来自污染土壤开挖、运输;汽车尾气主要来自运输车辆。
依据《溧阳市联盟化学、溶解乙炔、红星电镀3个关停企业地块土壤修复技术方案》中提出的土壤目标污染物,筛选出易挥发的土壤污染物为1,2-二溴乙烷、顺-1,4二氯-2-丁烯、1,2-二溴-3-氯丙烷、1,2,3-三氯丙烷、苯。运输车辆、船舶、施工机械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SO2、NO2、烟尘等
固废:修复过程中会产生建筑垃圾、废活性炭、污染土、废个人防护用品等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㈣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1.废水
⑴洗车废水排放量为5.95t和基坑水10.37t通过污水站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在堆场周边建设雨水沟,以及集水池,如果本项目修复工期过程中下雨,堆场雨后积水由雨水沟汇入收集池,通过采样检测明确积水是否受到污染,受到污染的积水及时外运处理,不得向周边地表水排放,受污染积水处理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另行环评
2.废气
⑴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分选上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1套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净化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⑵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土壤开挖、车辆运输时会产生机械挖掘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G1无组织排放,分选上堆工段在片状仓库中进行,分选仓库密闭,有机废气捕集率取90%,未捕集的10%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挖掘机、运输车辆船舶行驶过程中所排放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3.固废
固废处置率100%。
㈤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治理修复后,场地污染土壤能够达到修复目标值,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持理解支持态度。因此,从环保角度来讲,治理修复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综上,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㈥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㈦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是多方面的,本次环评 “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发放“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同时公众参与调查表附建设项目工程简介,调查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代表性是指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公众参与来自社会各界人士;随机性是指对象在统计学上是随机的,调查对象的选择机会均等,公正无偏。
㈧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6年11月9日-2016年11月22日
㈨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建设规划管理局
联系人:范科
联系电话:13815094633
㈩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常州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519-8517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