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70吨次世代平板显示器及集成电路材料关键原料和研发中试项目
环评公示信息(二次公示)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工程建设尽可能趋利避害,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需了解厂址周边地区广大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如环境空气污染、噪声影响、水环境影响等,以便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中加以体现。为达此目的,我们特编制此调查表,在向各位征求对项目的中肯意见,恳切希望各位予以协助和支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是从事新型电子化学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为扩大在线路板光刻胶的关键原料光引发剂领域在世界市场内的占有份额,此次拟投资2.5亿元人民币,在现有厂区(69995.2m2)及新征地块(39亩)内扩建“年产3070吨次世代平板显示器及集成电路材料关键原料和研发中试项目”。
进入21世纪以来,以超薄、大屏幕、高清晰、节能环保等特点为代表的新型平板显示技术成为继软件、集成电路之后的电子信息产业的核心技术。为追求更高质量的显示,平板显示的新技术仍然在快速发展当中。通过几年多的努力,强力先端公司以光刻胶引发剂为突破口进入了LCD领域,逐渐开发和积累了UV单体、预聚体、聚合物、阳离子光引发剂等关键原料的产品和技术;通过和国外顶级厂商的配合,把握着平板显示器次世代关键材料的最新技术动向和市场需求。
另外集成电路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而相关配套材料是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支柱。强力先端目前为客户配套研发集成电路材料的原料,包括最尖端的3D芯片生产用高纯溶剂,光刻胶用光产酸剂和感光剂等。
中试基地项目主要从事高新技术材料的中试和孵化,这些新材料在我市的产业化,将会对我市新材料产业产生积极的影响,促进我市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二、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情况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有组织废气包括:车间工艺废气(不含卤素废气、含卤及酸性废气、粉尘)、污水站废气、焚烧炉助燃气废气、洗釜废甲醇精馏废气。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包括:储罐区废气、车间无组织废气。
2、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废气吸收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
3、固废:
蒸馏残渣、溴乙烷废液、冷凝废液、过滤残渣、废活性炭、分层废液、废酸、酯化废水、废磺基树脂、离心残渣、精馏残渣、清洗废甲醇精馏残渣、吹扫废液、含三氯化铝的分层废酸、车间清洁废物、沉降灰渣、废矿物油、研发及分析废液、报废产品、废水蒸馏残渣、洗釜废液、捕集的粉尘、废包装袋、分析检测废液、废活性炭、污泥、生活垃圾。
4、噪声:循环冷却塔、冷冻机、空压机、制氮机、各类泵等。
三、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废气:公司扩建项目有组织废气收集、处理方式如下:
①不含卤素工艺废气及洗釜废甲醇精馏废气进公司设置的焚烧炉(含尘废气先经布袋除尘预处理后)焚烧后尾气(含助燃天然气废气)有组织排放。
②含卤及酸性废气经冷凝、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③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④污水站废气经酸吸收、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后有组织排放。
废水:①工艺废水、废气吸收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郑陆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②含氮、磷的废气吸收废水经蒸馏处理后,冷凝水回用于吸收塔循环使用。
固废:蒸馏残渣、溴乙烷废液、冷凝废液、过滤残渣、废活性炭、分层废液、废酸、酯化废水、废磺基树脂、离心残渣、精馏残渣、清洗废甲醇精馏残渣、吹扫废液、车间清洁废物、沉降灰渣、废矿物油、研发及分析废液、报废产品、废水蒸馏残渣、洗釜废液、捕集的粉尘、废包装袋、分析检测废液、废活性炭、污泥,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含三氯化铝的分层废酸委托常州市清流水处理剂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
噪声:加减振装置、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1)经查实,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号令,2011年3月27日)中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
(2)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和《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
(3)本项目为化工扩建项目,位于武澄工业园,可依托周边基础设施;本项目总投资2.5亿元人民币;本项目不使用和排放《江苏省禁止建设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的项目名录(第一批)》(苏环办[2009]248号文)中的物质,生产全过程采用自动控制系统,项目已获得了常州市化治办意见。因此,本项目符合苏政发[2006]92号文、苏环管[2006]98号文、苏政办发[2012]121号文、环发[2012]54号文、苏政办发[2011]108号文的相关要求。
(4)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不排放含氮、磷的生产废水,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项目不位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规定的禁止建设范围内。
因此,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产业、行业政策。
2.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符合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郑陆镇总体规划中相关要求。公司现有地块已获得了武进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用地性质;并且获得了常州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增地块(39亩)已取得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常州市武进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图》。
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综合考虑金坛市总体规划及建设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居民点的影响等,本项目的选址可行。
3.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①不含卤素工艺废气及洗釜废甲醇精馏废气进公司设置的焚烧炉(含尘废气先经布袋除尘预处理后)焚烧后尾气(含助燃天然气废气)有组织排放。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分别符合参照的《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3中标准;其他因子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或计算得出的标准要求。
②含卤及酸性废气经冷凝、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各污染因子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或计算得出的标准要求。
③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
④污水站废气经酸吸收、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后有组织排放。H2S、NH3排放速率分别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相关要求,其他各污染因子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或计算得出的标准要求。
预测结果显示,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无组织废气排放可以达到厂界控制标准要求。
经过计算,确定了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该范围内没有居民点。
(2)废水
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初期雨水进入厂内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接管进郑陆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围地表水无直接影响。
(3)固废经处置达到“零排放”。
(4)实施减振措施,降低对厂界噪声的影响。
综上所述,企业通过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各污染物可以得到有效处理和控制,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清洁生产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本项目产品市场潜力大,采用先进的、自主研发的合成工艺、成熟的生产设备从事生产;部分工段采用自动控制系统,生产过程充分考虑了各类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原辅材料单耗指标较低;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生产设计中体现了减量、再利用、循环原则,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
5.风险评价结论
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装置区、储罐区已构成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但在风险可接受范围内。企业应该认真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现有的生产设施以及生产管理制度,储运、生产过程应该严格操作,杜绝风险事故。严格履行风险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企业除了根据内部制定和履行最快最有效的应急预案自救外,应立即报当地管理部门。在上级部门到达之后,要从大局考虑,服从有关部门的领导,共同协商统一部署,将污染事故的发生机率降低到最小。
6.小结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是多方面的,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发放“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同时公众参与调查表附建设项目工程简介,调查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代表性是指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公众参与来自社会各界人士;随机性是指对象在统计学上是随机的,调查对象的选择机会均等,公正无偏。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名称: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科长
联系电话:0519-88380708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常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18号
邮编:213022
联系方法:0519-85172322(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czhky2002@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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