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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参公示

江苏武进太湖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市竺山湖应急清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10/14 16:54:45 人气:690 标签:

江苏武进太湖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市竺山湖应急清淤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江苏武进太湖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江苏武进太湖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市竺山湖应急清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初步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江苏武进太湖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市竺山湖应急清淤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常州市竺山湖太湖湾旅游度假区区域,其中A 区西起百渎港,沿环太湖路往东延伸1600m,往南至岸线以南350m区域;B 区为雅浦港河口以西1500m,环太湖路以南400m水域;

建设内容:河(渠)道土石方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同步实施相关配套工程;

投资总额:3400万元;

工程规模:本次共计清淤湖区面积1114200 平方米,清淤量334300立方米。其中,A 区清淤面积530600平方米,清淤量159200立方米B 区清淤面积583600平方米,清淤方量175100立方米

施工人数:55人;

施工时间:6个月,其中日有效施工时间为14 小时,月有效施工日25 天;

拟竣工日期20173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属非污染型生态项目,施工结束后无永久构筑物存在和运行,无环境污染物产生。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如下: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及淤泥散发的臭气

施工期采用遮挡、降低车速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扬尘产生;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尽量选用清洁燃料;固化污泥及时清运,避免长时间堆积产生恶臭。

2)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排泥场余水、施工期雨水、施工营地废污水

本项目排泥场余水、施工期雨水经沉淀+化学絮凝处理后排入雅浦港,施工营地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 18920-2002)后回用于道路洒水,施工人员就近租用周边民房,其生活污水能进入太湖湾雪堰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产生于施工设备及施工车辆, 5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基本无干扰。

4)固废

本项目污泥施工结束后用于土壤复耕,废弃土方施工结束后重新进行回填至周边废弃的池塘、林地,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即时清运。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本项目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要密闭或加篷遮盖,以免运输材料散落街头;施工场地出口应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施工。

本项目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对于排放废气较多的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另外,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选用清洁燃料。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

本项目淤泥堆放过程中因微生物作用,尤其堆放时间较长后,会从堆放淤泥产生一定程度的恶臭气体。为防止恶臭产生,建设单位应对固化后的淤泥及时清运,避免长时间堆积。

2)废水

排泥场余水、施工期雨水经沉淀+化学絮凝处理后排入雅浦港施工车辆定点冲洗,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在施工区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就近租用周边民房,其生活污水能进入太湖湾雪堰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针对本项目而言,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具体有: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并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以减少施工噪声。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和消声措施,如在声源周围设置掩蔽物、加隔振垫、安装消声器等,可降低噪声源30~50dBA)。

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在居民区附近一般不超过15km/h),并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和行驶密度,控制汽车鸣笛。

日常应注意对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使各种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对施工人员进场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施工中或生活中不得大声喧哗,特别是晚上10点以后,不得发生人为噪声。

施工单位应处理好与施工场界周围居民的关系,避免因噪声污染引发纠纷,影响社会稳定。

4)固废

本项目污泥施工结束后用于土壤复耕,废弃土方施工结束后重新进行回填至周边废弃的池塘、林地,严禁擅自堆放和倾倒;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即时清运,不得任意堆放和丢弃。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污泥堆场选择符合规划要求;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能适应环境功能级别,可维持环境质量现状;项目能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施工方式达到国内同行业较先进水平;在切实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的前提下当地公众对项目建设没有反对意见;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可以在区域内平衡,确保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项目建成后将着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减缓生态环境恶化势头,是典型的生态修复型,意义重大,因此目在建设单位做好施工期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公众认为必要时,向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通过电话或E-mail联系,由电子邮件的形式索取简本。

联系电话:0512-68026617

E-mailszktgzcy@126.com

2、查阅期限

本公告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边企业和居民。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公司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江苏武进太湖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俊波

联系地址:武进区雪堰镇城湾村百渎

联系方式:1377504343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字第 1971

联系人:冷女士

联系电话:0512-68026617

传真:0512-68026619

联系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9号润捷广场1号楼1802室(邮编:215011

电子邮件:szktgzc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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