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厚德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有机树脂类废物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号)的要求,本单位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有机树脂类废物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址: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空港产业园
建设单位:常州市锦翔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年加工铝合金制品1412万件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常州厚德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水洋洋
联系电话:1891230092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诚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6-66660362
邮箱:3661850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工作重点,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评价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评将对项目在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项目周围的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固体废弃物影响进行分析评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目前区域环境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支持或反对),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解决的建议,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公众提出意见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自己的意见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七)公式时间
2016年09月08日—2016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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