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弘驰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年处理8000吨含贵金属废料回收再利用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常州弘驰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8000吨含贵金属废料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接近完成,报告书送审前需要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企业名称:常州弘驰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8000吨含贵金属废料回收再利用项目;
(3)项目性质:扩建;
(4)建设地点: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国家环保产业园环保三路33号;
(5)项目总投资:1615万美万元;
(6)占地面积:厂区占地面积33328.6m2,本次不新增用地;
(7)职工人数:本次新增职工90人;
(8)工作时数:年生产7200小时、300天,三班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废水主要包括到生产废水、纯水制备反渗透浓水、设备清洗废水、洗涤塔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反渗透浓水、洗涤塔废水、初期雨水经芬顿反应+混凝、压滤出水+化学预处理+FMF管式膜系统处理后再经活性炭+RO反渗透系统+蒸发系统处理。蒸发冷凝水和反渗透出水回用于洗涤塔补充水、焚化处理的急冷吸收塔补充水等。则除生活污水外的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零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入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本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热处理废气、酸性废气和含氰废气。热处理废气含二噁英,经二燃室、常温冷却塔、1s急冷塔、消石灰喷吹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湿法脱酸处理后高空排放。酸性气体主要是硝酸、盐酸挥发产生的酸雾,以及硝酸分解产生的NO2,银钯还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HCl、NO2等,金还原废气主要为SO2、NO、NO2、HCl等,高品位废气主要为NO2、HCl、NO等。酸性废气经两座酸性洗涤塔吸收处理后排放;CN剥离和电解过程会产生含氰废气,含氰废气经收集后送入CN洗涤塔处理后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期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鼓风机、风机、离心机、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经采取相应的防噪、降噪措施,再考虑到建筑物车间厂房隔声效果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热解炉飞灰、剥离残渣、分离残渣等、蒸发产生的结晶盐、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热解炉飞灰、各类残渣、结晶盐、污泥、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建设项目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合理,可确保各项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且总量可以在区域内平衡解决。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污染影响不明显,环境风险事故概率较低,风险值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因此,从环保的角度来说,建设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天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常州弘驰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代经理
联系电话:0519-85776999
单位名称: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电话:025-87783362-803 Email:hellox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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