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港航电气有限公司电气壳体及金属制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常州港航电气有限公司拟于常州市新北区旺财路18号,租赁厂房等建筑物4458m2,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新建电气壳体及金属制品项目。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电气壳体100个、电气壳体喷漆150个、钣金件19.5万个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常州港航电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凯
联系电话:1395121303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苏州新视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总
电话:18012788871
电子邮箱:230812774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收集资料、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分析→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评估机构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报告书→向环保部门报批。
2、主要评价内容:在加强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将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作为评价重点,对项目在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污染进行定量、定性分析,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排放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填写调查表的方式以及直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公示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
公示发布单位:常州港航电气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6年6月7日 本文网址:http://czeia.cn/show.asp?id=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