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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参公示

常州港航电气有限公司电气壳体及金属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6/7 10:09:45 人气:659 标签:

常州港航电气有限公司电气壳体及金属制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常州港航电气有限公司拟于常州市新北区旺财路18号,租赁厂房等建筑物4458m2,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新建电气壳体及金属制品项目。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电气壳体100个、电气壳体喷漆150个、钣金件19.5万个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常州港航电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凯

联系电话:1395121303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苏州新视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总

电话:18012788871

电子邮箱:230812774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收集资料、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分析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评估机构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报告书向环保部门报批。

2、主要评价内容:在加强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将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作为评价重点,对项目在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污染进行定量、定性分析,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排放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填写调查表的方式以及直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公示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

公示发布单位:常州港航电气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667
本文网址:http://czeia.cn/show.asp?id=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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