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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参公示

常州合全药业有限公司新药生产和研发中心项目(重新报批)第二次网上公示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5/17 9:17:54 人气:2019 标签:

常州合全药业有限公司新药生产和研发中心项目(重新报批)

第二次网上公示

一、前言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的重要组分部分,为使工程建设经可能趋利避害,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需了解厂址周边地区广大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如环境空气污染、噪声影响、水环境影响等,以便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中加以体现。为达此目的,我们特向各位征求对项目的中肯意见,恳切希望各位予以协助和支持。

二、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常州合全药业有限公司由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公司上海合全药业股份公司和合全药业香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

20139月,基于国内外市场需求和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常州合全药业有限公司投资98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为60760万元)申报实施新药生产和研发中心项目,项目位于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面积约238亩,该项目于20139月获得了常州市环保局的环评批复(常环服[2013]42号)。

建设单位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较原环评有所调整,主要包括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等,对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上述调整属于重大变化。因此,委托环评单位对原环评报告进行重新编制、报批。

三、污染物产生情况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包括工艺废气(投料工段废气、其他工段含卤废气及不含卤废气)、研发质检废气、罐区废气、真空泵废气和污水站废气。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和接卸区的无组织废气。

2、废水

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废气吸收废水、研发质检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真空泵系统排水、研发质检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

3、固废

固废主要包括分层废液、过滤残渣、离心废液、前馏分、浓缩残渣、分层废酸、废有机溶剂、离心残渣、蒸馏残渣(液)、冷凝废液、废矿物油、除尘器集尘、废水蒸馏残渣、污泥、研发质检废液、车间清洁废物、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

4、噪声

噪声包括冷冻机、冷却塔、风机、空压机、离心机和各类泵等。

四、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1)工艺废气

①投料工段废气经收集后采用酸吸收+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其他工段含卤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两级冷凝+酸吸收+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共用129m高排气筒(1#)有组织排放。

②其他工段不含卤废气经收集后,采用RTO焚烧炉焚烧处理,尾气(含助燃剂燃烧废气)通过135m高排气筒(2#)有组织排放。

2)研发质检废气

研发质检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29m高排气筒(3#)有组织排放。

3)罐区废气、真空泵废气

罐区废气和真空泵废气经收集后,采用RTO焚烧炉焚烧处理,尾气(含助燃剂燃烧废气)通过135m高排气筒(2#)有组织排放。

4)污水站废气

污水站废气经收集后,采用酸吸收+碱吸收+两级生物除臭处理,尾气通过115m高排气筒(4#)有组织排放。

2、废水

工艺废水、废气吸收废水、研发质检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真空泵系统排水、研发质检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内1#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生活污水经厂内2#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废

分层废液、过滤残渣、离心废液、前馏分、浓缩残渣、分层废酸、废有机溶剂、离心残渣、蒸馏残渣(液)、冷凝废液、废矿物油、除尘器集尘、废水蒸馏残渣、污泥、研发质检废液、车间清洁废物、废包装袋等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

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厂房屏蔽、距离衰减、绿化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设备对厂界的影响,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1)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

2)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和《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

3)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

4)本项目为新建医药项目(重新报批),拟建地位于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常州市新北区新港分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已经获得省环保厅批复,区域基础设施完善;本项目总投资98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0760万元)。

因此,本项目符合苏政办发[2011]108号文、环发[2012]54号文、苏政办发[2012]121号、常政复[2012]9号文、常新委[2011]104号的相关要求。

5)本项目不排放含氮磷生产废水,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因此,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产业、行业政策。

2、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拟建地位于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内,根据《常州市沿江开发规划》中《新港分区用地规划图》,本项目所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与总体规划相符。

本项目用地均已取得常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常国用(2014)第44478]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20400201440057号)。

另外,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区域名录范围内。

综上,本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3、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本项目的污染物采取以下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各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地方有关排放标准。

1)废水

工艺废水、废气吸收废水、研发质检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真空泵系统排水、研发质检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内1#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内2#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地表水没有直接影响。

2)废气

本项目废气通过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根据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各稳定度条件下环境保护目标各废气浓度均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无组织废气厂界达标。

3)噪声

本项目噪声通过厂区平面的合理布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及厂内绿化带等隔声措施后,各噪声设备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预测结果显示,与本底值叠加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因此,本项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分层废液、过滤残渣、离心废液、前馏分、浓缩残渣、分层废酸、废有机溶剂、离心残渣、蒸馏残渣(液)、冷凝废液、废矿物油、除尘器集尘、废水蒸馏残渣、污泥、研发质检废液、车间清洁废物、废包装袋等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处理处置率100%,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

4、清洁生产

本项目为医药产品生产及研发中试项目,生产工艺技术来源于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威罗菲尼等14只原料药、中间体商业化产品已在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研发、小试、中试、中试扩大,且已完成或正在进行商业化生产验证,目前处于临床三期后期或临近上市。另外,生产工艺和流程的研发和中试技术主要依靠总公司平台及自身医药研发技术人员开发。设备以国内采购为主,采用密闭化生产设备,生产过程中采用DCS/PLC/现场控制的方式。

本项目主要原料为液态、气态或固态,物料通过密闭管线进、出,废气管道收集、处理后排放;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后排放。

本项目生产设计中体现了减量、再利用、循环原则,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

5、风险评价结论

常州合全药业有限公司已构成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但在风险可接受范围内。企业应该认真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现有的生产设施以及生产管理制度,储运、生产过程应该严格操作,杜绝风险事故。严格履行风险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企业除了根据内部制定和履行最快最有效的应急预案自救外,应立即报当地相关部门。在上级相关部门到达之后,要从大局考虑,服从相关部门的领导,共同协商统一部署,将污染事故的发生机率降低到最小。

6、综合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工艺技术较先进、采用自动化控制,在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规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在该地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征求公众参与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是多方面的,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发放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同时公众参与调查表附建设项目工程简介,调查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代表性是指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公众参与来自社会各界人士;随机性是指对象在统计学上是随机的,调查对象的选择机会均等,公正无偏。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常州合全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519-81287057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结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常州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9-85172322

邮箱:czlonghuan@sina.com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本文网址:http://czeia.cn/show.asp?id=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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