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永祥车业有限公司车身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环评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常州市永祥车业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新北区百丈创业路3号,主要生产电动车配件,为常州市盛扬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提供配套产品。该公司租用常州市赛鹰自行车有限公司的空余厂房,投资2000万元,建设“车身部件项目”,可实行年产车身部件6万套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一)现状
通过现状监测与调查,区域内地表水、大气、噪声、土壤及地下水水质总体质量较好,基本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二)污染物产生情况及治理措施
(1)废水
厂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内自建的污水站处理后接入常州市城市污水管网,排入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电泳废气、打磨废气、喷涂废气及燃料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烟(粉)尘、NOx、SO2、二甲苯、醋酸丁酯、VOCs等。全厂的废气处理情况见表1。
表1 全厂的废气处理情况
污染源位置 | 污染源 | 防治措施 | 备注 |
电泳车间 | 酸洗 | 碱喷淋 | 处理后通过1根15米的排气筒排放 |
焊接车间 | 焊接 | / | 无组织排放 |
打磨车间 | 电泳烘干 | 活性炭 | 直接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
打磨 | 过滤棉+布袋除尘 | 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 |
喷漆车间 | 喷涂、烘干 | 水旋+过滤棉+水喷淋+除水器+活性炭 | 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
锅炉房 | 燃气废气 | / | 直接通过1根8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
喷涂车间 | 活性炭再生 | 催化燃烧 | 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
(3)固废处理处置措施
①集尘、边角料、废钢屑、焊渣、研发的半成品、过滤棉及未沾染危废的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废物,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②废漆渣(HW12:900-252-12)、废过滤棉(HW12:900-252-12)、废活性炭(HW12:900-252-12)、废树脂(HW13:900-015-13)、沾染油漆、废油等的废抹布、废手套、废拖把(HW49:900-041-49)、污泥(HW17:346-499-17)、沾染危废的包装材料(HW49:900-041-49)、实验室废液(HW49:900-047-49)、含油污泥(HW08:900-210-08)、腻子废渣(HW12:900-252-12)、废遮蔽物(HW49:900-041-49)、电泳渣(HW12:900-252-12)、过滤袋(HW49:900-041-49)分类收集后委托北控安耐得环保科技发展常州有限公司焚烧处置;废油漆桶(HW49:900-041-49)、废机油(HW08:900-249-08)分类收集后委托常州市锦云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废酸(HW34:900-300-34)收集后委托常州市润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③废酸脱剂、皮膜剂、促进剂、脱脂剂、乳液等包装桶由供货商回收,在原辅料采购合同中必须注明相应条款:包装桶产权属于供货商,废包装桶由供货商负责回收和处置,并做好出入库台账记录;
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机加工设备、空压机及风机。
根据本项目噪声源特征,项目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从而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采取声学控制措施。
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设施的原则,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或厂界。在车间、厂区周围建设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如围墙,减少对厂区外声环境的影响,种植一定的乔木、灌木林,亦有利于减少噪声污染。
同时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对各类噪声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可使厂界达标,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通过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可确保所有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防治措施可行。
(三)影响预测
①水
本项目产生废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污染物浓度满足常州江边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尾水排入长江,对水体水质影响较小。
②废气
经预测各污染物Pi值均小于10%。各无组织排放源造成的污染物落地浓度在厂界均可达标,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现无居民点。
③噪声
昼间噪声预测叠加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
各种固废经合适的处理处置后,确保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三、能承受一定的环境风险
预测结果表明:废气处理装置失效发生事故排放造成周围环境中粉尘、有机废气浓度增加较小,且出现时间很短,对周围影响很小。
因此,在假定的废气事故情况下,经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所造成的环境风险事故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该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特别是采取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拟建地建设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报告书查询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江苏诚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日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⒈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⒉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⒊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
⒋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⒌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网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2016年5月3日——2016年5月16日。
建设单位:常州市永祥车业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百丈创业路3号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519-83350571
评价单位:江苏诚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6-66660362
邮件:366185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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