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第二次公示内容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的名称: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项目
项目概要: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拟投资86132万元在现有厂区及北厂界外新增14.38公顷扩建四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能力20万m3/d(分两阶段实施,每阶段10万m3/d),敷设相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约50km,建设污水提升泵站2座(高田泵站和赣江路泵站)等。
二、污染物产生防治措施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简介
1.废水:本项目建成后尾水处理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的要求后排入长江。经预测,对长江水质影响较小。
2.废气,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经预测各类废气对厂界和敏感点影响均较小,可使得周围环境基本维持现状。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将根据设备情况分别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防振、墙体隔声、隔声罩、风机在吸风口设置消音器、局部封闭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污泥由热电厂焚烧处理,其他固废和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收集清运及时,管理措施得当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的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水环境综合整治类公益型市政设施项目。项目拟利用现有厂址并在北厂界外扩建,排放口经论证基本合理,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从技术方案的角度,采用的处理工艺总体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可确保出水水质达到相应水质标准,并尾水回用率较高。工程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行。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环境风险小,区域水污染物排放量将大幅度下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采取网上留言、电话告知等方式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并与评价单位及建设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名称: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19-81082057
环评单位:常州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9-85132697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直接电话向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6年2月6日至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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