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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参公示

溧阳市宏峰水泥有限公司1×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1/15 15:56:39 人气:586 标签:

溧阳市宏峰水泥有限公司1×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溧阳市社渚镇, 2000年1月改制为股份制企业。2006年7月和2007年4月公司先后成立了两家子公司,即溧阳市新金峰水泥有限公司和溧阳市宏峰水泥有限公司。

溧阳市宏峰水泥有限公司在现有厂区建设1×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项目,目前该生产线已建成运营。项目年产水泥135万吨:其中42.5级水泥94.5万吨,52.5级水泥40.5万吨。项目定员216人。工作时数:窑运转天数为310天,三班制每天生产24小时,合计年工作时数7440小时。余热发电系统年工作时数7000小时。

二、污染物产生情况

废水:pH、COD、SS、氨氮、总磷

废气:烟粉尘、SO2、NOx、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

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污泥、生活垃圾和机修废油

三、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1.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包括:设备冷却水排水、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和软水站反冲排水、水净化装置排水。其中设备冷却水排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生化处理及消毒处理后回用于道路、码头、堆棚喷洒及绿化,不外排;锅炉排水和软水站反冲排水经中和处理后回用于道路、码头、堆棚喷洒及绿化,不外排;水净化装置排水直接收集后回用于道路、码头、堆棚喷洒及绿化,不外排。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水泥生产线有组织废气排放源主要包括水泥窑窑头、窑尾和其他各产尘区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粉尘、SO2、NOx、F-、汞及其化合物、氨。

水泥窑窑头

水泥窑窑头主要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粉尘,其粉尘产生浓度较大。本项目窑头采用660000m3/h风量的风机收集粉尘,通过静电收尘器(处理效率99.98%)处理后通过一根高度为35m、内径3.8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水泥窑窑尾

水泥窑窑尾主要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粉尘、SO2、NOx、F-、汞及其化合物、氨。窑尾主要废气采用850000m3/h风量的风机收集,通过静电收尘器(处理效率99.98%)、SNCR脱硝(脱硝效率70%)处理后通过一根高度为105m、内径4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其余粉尘产生点通过袋式收尘器(处理效率99.96%)处理后分别通过高度3根为18m-40m的排气筒排放。

其他产尘点

本项目其他产尘点包括石灰石破碎及输送、石灰石预均化库、原料配料站、生料均化库、煤粉制备、熟料库储存及输送、水泥配料站、水泥粉磨、水泥储存。以上产生点均采用袋式除尘方式,根据各产尘点粉尘产生浓度及排放标准要求,袋式除尘效率99.96-99.98%,废气分别通过高度为15m-65m的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水泥生产过程中粉尘排放点较多,且布局分散,主要无组织废气排放点涉及物料装卸、输送、提升、储存、车辆运输的二次扬尘等。本项目各原辅材料及产品堆棚、库均为密闭结构,并设置有除尘设施;物料传输过程均采用密闭皮带输送机;物料转运等主要产尘点均有设计除尘设施。项目能保证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消声器、隔声罩、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要求。

4.固废

本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污泥、生活垃圾和机修废油。所有固废综合利用、处理、处置率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相关的规划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公司现有总量指标中平衡。在切实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因此,从环保角度论证,溧阳市宏峰水泥有限公司1×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项目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是多方面的,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发放“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同时公众参与调查表附建设项目工程简介,调查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代表性是指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公众参与来自社会各界人士;随机性是指对象在统计学上是随机的,调查对象的选择机会均等,公正无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6年1月15日至1月28日

八、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溧阳市宏峰水泥有限公司

联系人:匡总

联系方式:0519-87556578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省环科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2号

  联系人:邓工

  联系方式:025-58527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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