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前言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工程建设尽可能趋利避害,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需了解厂址周边地区广大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如环境空气污染、噪声影响、水环境影响等,以便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中加以体现。为达此目的,我们特编制此调查表,在向各位征求对项目的中肯意见,恳切希望各位予以协助和支持。
二、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1-氨基-4-萘磺酸钠(1,4酸)、50000吨萘系纺织助剂、5000吨早强剂项目
项目概要:江苏华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滨江经济开发区滨江化学工业园,企业拟投资25614万元人民币实施“年产6000吨1-氨基-4-萘磺酸钠(1,4酸)、50000吨萘系纺织助剂、5000吨早强剂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集团内产品链[利用现有甲萘胺产品作为原料生产1-氨基-4-萘磺酸钠(1,4酸);利用集团内企业产品萘作为原料生产萘系纺织助剂和早强剂]。
公司产品方案见表1。
表1 本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一览表
产品名称 | 设计能力(t/a) | 生产时数(h/a) | |||
扩建前 | 扩建后 | 增量 | |||
1-氨基-4-萘磺酸钠(1,4酸) | 0 | 6000 | +6000 | 6000 | |
萘系纺织助剂① | 液体萘系纺织助剂 | 0 | 40000 | +40000 | 7200 |
固体萘系纺织助剂 | 0 | 5050 | +5050 | ||
早强剂 | 0 | 5000 | +5000 | 7200 |
三、污染物产生情况
废水:废气吸收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
废气:废气主要为SO2、NOx、烟(粉)尘、硫酸雾、甲基萘、萘、甲醛、甲萘胺。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工业固废。
噪声:冷却塔、泵机设备噪声。
四、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吸收废水、初期雨水回用于生产系统,不排放;生活污水接管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对地表水没有直接影响。
废气:1-氨基-4-萘磺酸钠(1,4酸)项目浓缩、萃取工段产生的废气收集经现有RTO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经35米排气筒排放;其他工段废气收集经冷凝+两级水吸收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萘系纺织助剂项目干燥工段废气收集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包装工段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其他工段废气收集经两级碱吸收+RTO焚烧炉焚烧处理后通过35米排气筒排放。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蒸馏(精馏)残渣、废活性炭全部收集进厂内固废焚烧炉焚烧处置;焚烧底渣、飞灰委托常州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安全填埋场填埋。
噪声:通过厂区合理布置,将大噪声的设备远离厂界,安装在室内,加必要的减振、隔声措施,通过厂房屏蔽、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控制厂界噪声达标。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1)经查实,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号令,2013年2月16日)中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
(2)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和《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
(3)本项目为化工扩建项目、总投资为25614万元,位于滨江经济开发区滨江化学工业园,符合苏政办发[2011]108号文、常新委[2011]104号文、环发[2012]54号文、苏政办发[2012]121号文的规定。
(4)本项目不排放含氮磷生产工艺废水,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5)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产业、行业政策。
2、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建设地位于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内,本项目所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本项目从事化工产品生产,与总体规划相符。本项目地块已经获得了土地使用证,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不在《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中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范围内。
因此,本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3、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1-氨基-4-萘磺酸钠(1,4酸)项目浓缩、萃取工段产生的废气收集经现有RTO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经35米排气筒排放;其他工段废气收集经冷凝+两级水吸收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萘系纺织助剂项目干燥工段废气收集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包装工段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其他工段废气收集经两级碱吸收+RTO焚烧炉焚烧处理后通过35米排气筒排放。
预测结果显示,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无组织废气排放可以达到厂界控制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吸收废水、初期雨水回用于生产系统,不排放;生活污水接管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对地表水没有直接影响。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蒸馏(精馏)残渣、废活性炭全部收集进厂内固废焚烧炉焚烧处置;焚烧底渣、飞灰委托常州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安全填埋场填埋。
(4)噪声
本项目噪声通过厂区平面的合理布置,噪声源经减振、距离衰减、厂房围墙隔声后,各噪声设备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值较小,各厂界昼夜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标准。
4、清洁生产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生产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生产设计中体现了减量、再利用、循环原则,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
5、风险评价结论
全厂区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小于化工行业常规值,公司通过采取预防和应急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和减小事故风险后果,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6、综合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较先进,环境风险防治措施、环保防治措施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是多方面的,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发放“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同时公众参与调查表附建设项目工程简介,调查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代表性是指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公众参与来自社会各界人士;随机性是指对象在统计学上是随机的,调查对象的选择机会均等,公正无偏。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法
企业:江苏华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19-85777826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环评单位:常州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19-85172322
本文网址:http://czeia.cn/show.asp?id=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