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八纺织机械有限公司购置设备进行
纺机喷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信息
一、项目概况
常州市第八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12月19日,是一家专业生产各类经编分段整经机及经编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现有项目包括“GE203型电脑控制高速整经机技改项目”和“能化高速、多梳栉、多轴向经编成套设备项目”,均已通过常州市新北区环保局的竣工环保验收,公司拥有年产各类整经机和经编机570台(套)的生产能力。目前厂内整经机中车头、贮纱、罗拉、纱架部件及经编机中车头、纱架、铺纬装置等主要部件表面涂装工段均发外加工,考虑到外协加工的成本过高,且客户对产品表面喷涂要求的提高,常州市第八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拟在现址内,利用现有生产厂房、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的基础上,拟投资300万元,购置小型喷漆流水线、大型喷漆流水线和中型油漆喷涂设备,进行“纺机喷涂技改项目”的建设。目前小型喷漆线已安装完毕,大型喷漆线(含中型油漆喷涂设备)尚未进场安装。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有关精神,现对常州市第八纺织机械有限公司“购置设备进行纺机喷涂技改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次环境评价的初步结果,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⑴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和排放,不新增生活污水的排放量。
⑵废气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气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其中有组织废气有抛丸废气、试剂擦拭废气、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和柴油燃烧尾气;无组织废气包括打磨废气和各工段未收集的废气。
⑶噪声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来自车间喷漆线设备运行噪声和动力设备如风机、空压机等的工作噪声。
⑷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其中:
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桶(HW49)、废抹布手套(HW49)、废过滤棉(含捕集的漆渣,HW12)、废活性炭(HW12)。
一般固废包括:废钢丸(含氧化皮)和布袋捕集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
厂内已实施“雨污分流”制度,厂内雨水、污水分别设置收集管网进行分开收集。日常员工生活污水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无工艺废水排放。
⑵废气
抛丸工段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滤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排放;试剂擦拭、调漆、喷漆工段废气经活性炭过滤棉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2#和4#)排放;烘干工段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3#和5#)排气筒排放;柴油燃烧尾气直接通过15米高排气筒(5#)排放;打磨工段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过车间通风装置加强车间通风减小其环境影响。
⑶噪声
项目通过选择优质、低噪的生产设备;合理车间及噪声设备平面布置,采取有效的吸声、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并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等措施减少噪声的环境影响。
⑷固体废物
厂内设置规范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及危险废物堆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做好危险废物防腐、防渗、防风、防雨、防扬散、防泄漏等防护工作;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卖综合利用。
四、环境影响分析
⑴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无工艺废水排放,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⑵废气
经预测,在采取上述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并确保正常运行时,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环境功能不会下降;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⑶噪声
各噪声源设备按照远离厂界的位置布局,并采用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昼间值要求,叠加本底值后,厂界处及敏感目标处噪声影响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4a类标准昼间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
在完善厂内危险废物堆场,做好防腐、防渗、防风、防雨淋、防泄漏、防火等措施;完善危险废物委托处置相关手续后,固体废物可完全收集、妥善暂存、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评价单位通过调查和分析,依据监测资料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价后认为,常州市第八纺织机械有限公司“购置设备进行纺机喷涂技改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应急预案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此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需要向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⑴查阅方式
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通过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512-68026617。
⑵查阅期限
本公告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15年9月28日~2015年10月15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⑵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其它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意见可以通过电话、面谈、书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进行。
环评单位: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71号
联系人:冷女士
联系电话:0512-68026617
传真:0512-68026619
联系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9号润捷广场1号楼1802室
E-mail:czktgzcy@126.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15年9月28日~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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