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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参公示

“玫瑰路(松涛路-怀德南路)、白杨路(中吴大道-邹傅路)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5/18 10:23:55 人气:712 标签:

“玫瑰路(松涛路-怀德南路)、白杨路(中吴大道-邹傅路)道路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为进一步提升钟楼经济开发区交通能力,完善城市西部区域路网布局,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拟选址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投资新建“玫瑰路(松涛路-怀德南路)、白杨路(中吴大道-邹傅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玫瑰路北起松涛路,南至怀德南路,规划长度787.30m,一般路段道路红线宽度为20m;白杨路西起中吴大道,东至邹傅路,规划长度907.10m,一般路段道路红线宽度为20m;道路沿线无桥梁,并同步实施管线、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绿化(红线内)、照明、公交等配套工程。

本项目的实施是完善该地块交通配套规划的必要基础设施,玫瑰路是连接松涛路与怀德南路的重要南北向道路,白杨路是连接中吴大道与邹傅路的重要东西向道路,它的实施迎合了道路两侧学校、住宅区的交通需求,有利于钟楼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落实,能够沟通区内道路脉络,调节路网密度,构建快捷宜达的交通网络,为道路两侧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交通及基础设施条件,同时沿线地块的开发,使周边地区的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①废气:采取洒水抑尘,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在建筑材料运输、装卸、使用等过程中文明施工、文明管理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沥青混合料采取外购方式,施工现场不设置集中沥青拌合站

②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澄清后回用,不排放。

③固废:建筑施工垃圾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的通告》(常政发[2005]136号文)和《关于印发常州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05]73号文)中有关要求,及时清运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④噪声: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制定降噪措施,夜间不施工。

⑤社会: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常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及重新安置政策,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各项补偿费,妥善安置受到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影响的居民或企业。

⑥生态:强化施工组织的监督管理,及时对工程临时用地进行地表植被补偿恢复。与路基填方施工配套实施高标准的道路综合排水设施和绿化工程,有效降低雨水径流直接冲刷裸露地表强度,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2)营运期

①废气:结合当地生态建设等规划,在靠近道路两侧,尤其是道路交叉口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灌木。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堵车现象。加强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

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其采取加盖蓬布等封闭运输措施。对中、远期高峰期实行限制车流量避高峰措施,实施上路车辆的达标管理制度,对于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允许其上路。

②废水:定期疏浚道路排水系统,清除边沟和集水管内的沉积物。

③噪声: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在醒目处设置禁鸣标志全线禁鸣。对各保护目标采取相应的噪声措施,如隔声窗等。

④社会:本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做好交通运输安全预防和宣传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环境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使道路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消除道路主体工程阻隔及运营对沿线人民的心理上产生的压力。加强道路主体工程和附属设施的管理工作,确保通道工程畅通,以提供人民的出行方便、工作方便。

⑤生态:道路管理部门必须强化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加强宣传教育,保护道路绿化林带不受损坏。确保道路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严格按照设计进行绿化建设。强化道路沿线的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工作,道路沿线的固体废物按路段承包,每天进行清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得到沿线公众的支持,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的建设运营对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沿线的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直接或间接受到影响的居民,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从何种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④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⑤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发放“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同时公众参与调查表附建设项目工程简介,调查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代表性是指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公众参与来自社会各界人士;随机性是指对象在统计学上是随机的,调查对象的选择机会均等,公正无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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