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动力电池新型负极材料产线
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本次公示。为更好地保护环境,了解周边群众对该地区环境敏感程度,现将本环评报告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市民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需要了解项目内容、污染治理程度及本项目对环境影响的公众,可在下文链接下载阅读。欢迎广大公众前往阅读,给公司提出宝贵意见。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动力电池新型负极材料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
建设单位: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新增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对现有厂区A车间原有石墨类负极材料产线进行更新改造及技术升级,淘汰A车间石墨类负极材料部分产线原有陈旧设备和部分石墨类负极材料产能,并依托A车间原石墨类负极材料产线部分生产及辅助设备,同时新增购置流化床、回转炉等先进智能化生产设备,新建一条新型动力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项目建成达产后形成年新增100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新型负极材料的生产能力。
建设地点: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城北大道588号(江苏省溧阳高新区杨庄片区内)
投资总额:3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及环境保护情况
废气:项目A车间破碎分级、混合、筛分除磁等环节产生的废气依托原中央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喷雾干燥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配套的袋式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干燥工段天然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以上尾气最终通过1根25m高3#排气筒排放;A车间烘干、碳化工段产生的废气经直燃式焚烧炉焚烧处理,活化工段产生的废气经直燃式焚烧炉焚烧+水喷淋系统处理,以上处理后的废气最终经1根25m高5#排气筒排放;A车间配酸、盐酸储罐大小呼吸、酸洗、压滤等工段产生的含酸废气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根25m高27#排气筒排放;A车间气相沉积工段废气经直燃式焚烧炉焚烧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29#排气筒排放;真空上料产生的粉尘经输送管道和罗茨风机配套的滤芯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混料干燥工段产生的粉尘经设备配套的滤芯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新增产生的酸洗废水、酸洗间地面清洁废水、碱喷淋塔废水经pH调节+沉淀+过滤+MVR蒸发预处理,水洗废水经pH调节+沉淀+过滤装置预处理,以上经预处理后的废水与本次新增产生的制纯水浓水一同接管至江苏中关村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固废:本项目新增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危险废物包括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废滤布、水喷淋废液、废滤材、蒸发残渣和滤沉渣、混料干燥收尘、沾染氢氧化钾废滤袋等,均经企业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废仓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筛分物、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废滤芯滤袋、除尘器收尘、纯水系统废RO膜和废滤料等,其中废筛分物、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废滤芯滤袋、除尘器收尘经企业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纯水系统废RO膜和废滤料由供应商进行回收。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闪蒸干燥机、引风机、冷却塔、水泵、空压机等,其源强约80~90dB(A)。通过减振、隔声等治理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对该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属于国家和地方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政策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溧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0)》《江苏省溧阳高新区杨庄片区开发建设规划》要求,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不会降低周边大气、水、声环境功能级别;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学校等敏感目标;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综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本报告书认为:在严格做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充分落实好环评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胡部长 13601596917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常州常大创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5851932595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fiittcb4V2KAh1N1QfjGw?pwd=jmqq 提取码: jmqq。
公众也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借阅纸质环评报告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_3Yq_dJyirWONElqDPalA?pwd=rkv2 提取码: rkv2
(九)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电子邮箱:2529678762@qq.com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供宝贵意见。
本文网址:http://czeia.cn/show.asp?id=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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