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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参公示

江苏锦品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及核电设备零部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作者: 来源: 日期:2024/8/14 9:45:44 人气:242 标签:

江苏锦品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及核电设备零部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及核电设备零部件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凤凰路9

3、建设单位:江苏锦品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4、项目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建筑面积约55252平方米,并购置成型机、攻牙机、搓丝机、数控机、热处理炉、机械镀锌生产线等设施设备1070台(套),实施新能源汽车及核电设备零部件项目,预计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40000吨、光伏新能源紧固件30000吨、核电设备紧固件10000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评价

通过现状监测与调查,区域内地表水、大气、噪声、土壤、地下水总体质量较好,基本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2、污染物产生情况及治理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原则;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系统收集后排入厂区外附近河道。企业不含氮、磷生产废水经厂内综合污水站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并达标接管进茅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含氮、磷生产废水经厂内氮磷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2废气

本项目废气通过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根据占标率计算,本项目大气工作等级为二级,本项目各废气因子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不改变区域环境空气级别。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本项目以生产车间为界设置100 m的卫生防护距离。经核实,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不得在卫生防护距离内建设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以避免环境纠纷。在企业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当地公众对项目建设没有反对意见;在建设单位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风险值在可接受范围内;经济损益具有正面效应。

3固废处理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时固废全部做到无害化处理处置,在收集、贮存和处置中对周围环境不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在采取有效的减噪措施之后,项目各厂界的预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

5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针对各类地下水污染源都做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能够有效地减轻因项目建设对地下水产生的影响。故本次评价认为拟建项目在采取了有效的防护措施后,不会对区域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不会影响区域地下水的现状功能。

6土壤环境影响结论

拟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污染物均有妥善处理、处置措施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则各种污染物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均处于可接受范围。

7环境风险影响结论

江苏锦品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厂内危险物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一旦发生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对周围环境影响有一定影响;建设单位应在加强管理和严格规范操作,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较小,风险可防控。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江苏锦品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凤凰路9

3联系人:经理

4联系电话:13777992551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项目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常州赛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常州市钟楼区绿园1407

3联系人:周工

4联系电话:0519-85785836

5邮箱:czsailan@163.com

本文网址:http://czeia.cn/show.asp?id=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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