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吴新北表面处理循环产业技术研究示范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将“中吴新北表面处理循环产业技术研究示范中心建设项目(二期)”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中吴新北表面处理循环产业技术研究示范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井冈山路以东,晨风河以北、顺村路以西、艳阳路以南
建设项目概况:根据《常州市电镀行业综合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以解决常州市存量的200条专业电镀生产线的环境治污和风险防控为前提,利用自建厂房建设200条电镀线,同步建设约3.8万平方米的配套公用辅助工程。项目为环境综合整治类整体项目,是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重要内容。项目投产与关停项目外等量的专业电镀生产线同步。项目建成后,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量削减幅度超过入驻企业原排污许可核定的污染物排放量20%,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削减5%。项目用地约189亩。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中吴常高新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龙沧路16号
联系人:金工 电话:1381507397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
联系人:向工 联系电话:025-52372113
四、公众意见表
见公示下方附件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及意见回馈方式
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江苏中吴常高新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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