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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参公示

溧阳市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溧阳市医疗健康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8/13 16:02:15 人气:2226 标签:

溧阳市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溧阳市医疗健康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溧阳市医疗健康中心项目

单位名称:溧阳市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溧阳市“生命康原”规划区,北临滨河路、南临茶亭路、西临学府路、东临华清路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851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0000平方米,共设置1000张床位。本项目主要建设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急诊楼、会议楼、康养楼等。医院以建设中医医院为主,兼顾发展体检中心、针灸康复科、呼吸科、眼科、口腔科(不涉及汞及其他重金属)、外科、血液科、心内科、妇科、皮肤科、内分泌科等特色专科。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溧阳市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人:蒋总

联系电话:0519-87566801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停车场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过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及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及《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1标准限值后排入芜太运河。

2)废气

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锅炉废气及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分别通过内置烟道由楼顶排放,中药代煎药室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经处理后的废气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要求。

  (3)固废

  项目产生的所有固废均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外排量为零,暂存和运输途中也进行有效的环境管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4)噪声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噪声主要来自风机等设备,声源强度在70-85dB(A)。建设单位拟采用隔声、消声、减震、合理布局噪声设备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处理达标后的各项目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周围居民对拟建项目持支持的态度,无人反对,拟建项目虽具有一定的风险,但在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其环境风险值在可接受的水平内。

因此,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意见查阅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JWx8F1v6P6NhMHCdTESfA 提取码: 2qb7

公众意见表见本公示页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Udgli2aZGjJYoUT-5cecw提取码: t6ee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溧阳市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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