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建材路18号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项目规模及内容:(一)次氯酸钠装置安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利用现有次氯酸钠装置框架及设备基础进行改建,新增2只反应器及配套换热器、玻璃钢贮槽、泵机、在线ORP和PH计、自控阀、连锁切断阀等设备设施,不新增次氯酸钠产能。(二)过氧化氢装置综合改造项目,在现有5万吨/年过氧化氢装置上新增RO膜提纯装置及相应的贮槽设施;新增RO膜+多效蒸发污水处理装置及碳纤维吸附装置;对氢化塔进行改造并更换高效钯触媒;新增一台空压机及一台水轮机,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过氧化氢产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9-8821079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金易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19-85619956
E-mail:954985948@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目前区域环境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支持或反对),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解决的建议,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公众提出意见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自己的意见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ZRtGYea3fiFoMeUwp06zg 提取码:x8vv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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