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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参公示

江苏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江苏金坛长荡湖水生态综合治理改造项目第二次公示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9/20 16:50:04 人气:2593 标签:

江苏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江苏金坛长荡湖水生态综合治理改造项目第二次公示

江苏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江苏金坛长荡湖水生态综合治理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已在常州环评网上发布。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江苏金坛长荡湖水生态综合治理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金坛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

项目概况:总投资80040.66万元,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底泥疏浚、生态驳岸、岸坡绿化、渔趣水岸及水上丛林、可食地景园,同步实施室外水、电、气等综合配套工程

单位名称:江苏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概述

1、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土方的开挖、运输和回填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辅以洒水抑尘,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排泥场臭气在必要时喷洒恶臭抑制剂,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停车场机动车尾气、道路交通汽车尾气和公厕及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预测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

排泥场尾水(含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至附近水体,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住宿依托当地居民住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每天由封闭罐车运送至最近的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严禁直接排入湖体和周边水体。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总氮、总磷和动植物油,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至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从场地布局、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本项目建成后,区内主要噪声污染源为设备噪声、社会活动噪声和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湖区清淤淤泥、沉淀池污泥等,淤泥和沉淀池污泥经干化后委托环卫部门运至低洼处回填。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游人和管理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江苏省和常州市相关规划,该项目选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污染治理措施能够满足环保管理的要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对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建设单位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向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建设单位索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有效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如果对本建设项目存在任何建议或意见,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反馈到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八、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五叶集镇北街1

单位联系人:邹丽华

联系方式:15295198616

 

 

 

 

江苏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本文网址:http://czeia.cn/show.asp?id=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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