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荣茂塑业有限公司荣茂塑业塑料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号)的要求,本单位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荣茂塑业塑料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常州市荣茂塑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龙圩路18-1号
建设规模:年产塑料粒子5000t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常州市荣茂塑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总
联系电话:15370070392
电子邮件:1835327267@qq.com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025-51862345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11号1319室
电子邮件:njxtghb@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工作重点,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评价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评将对项目在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项目周围的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固体废弃物影响进行分析评价。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目前区域环境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支持或反对),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解决的建议,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公众提出意见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自己的意见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本文网址:http://czeia.cn/show.asp?id=1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