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千红制药创新药物产业化项目
第二次公示
一、前言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工程建设尽可能趋利避害,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需了解厂址周边地区广大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如环境空气污染、噪声影响、水环境影响等,以便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中加以体现。为达此目的,我们特编制此调查表,在向各位征求对项目的中肯意见,恳切希望各位予以协助和支持。
二、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新型生化酶高技术产品产业化示范工程”和国家“三药基地”重点骨干企业。企业拟投资100000万元在新北区云河路518号利于预留空地新建千红制药创新药物产业化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抗肿瘤中试原料约2吨、固体制剂约2.2亿片(粒)(含抗肿瘤药)、注射剂约6000万支(含抗肿瘤药)、生物制品原液约600kg、分子诊断试剂约2000万人份。
三、污染物产生情况、污染防治措施以及达标情况
(1)废气
QHRD107原料药、QHRD109原料药中试过程中除粉碎、包装工段的废气外,其他所有废气经一套“过滤+活性炭吸附+一级水喷淋”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1#)排放。QHRD108原料药、QHRD110原料药中试过程中除粉碎、包装工段的废气外,其他所有废气经一套“过滤+活性炭吸附+一级水喷淋”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1#)排放。QHRD110片剂干燥、包衣工段废气经一套“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3#)排放。QHRD107硬胶囊剂(QHRD109硬胶囊剂)干燥工段废气经一套“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3#)排放。QHRD209片剂干燥、包衣工段废气经一套“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4#)排放。QHRD901原液醇沉、离心工段废气经一套“二级碱喷淋”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5#)排放。污水站废气经一级酸吸收以及一级碱吸收处理后经过15米高排气筒(6#)排放。根据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各稳定度条件下环境保护目标各废气浓度均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无组织废气厂界达标。
(2)废水
灌装前洗瓶水、纯化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浓水、纯化水制备中再生及反冲洗水,回用于卫生间冲洗、绿化。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车间设备清洗废水、污水站废气喷淋水、工艺废气喷淋废水、含氮回用水补充的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等高浓度含氮废水,进污水站4进行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不排放。厂区道路清洗废水、初期雨水、不用含氮回用水补充的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车间洗衣废水等低浓度不含氮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合后,经污水站3处理后接管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对地表水没有直接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泵、制冷机、空压机、冷却塔等设备,通过厂区平面的合理布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及厂内绿化带等隔声措施后,各噪声设备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预测结果显示,采取噪声治理措施后,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工业固废、员工生活垃圾等。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选址于常州生命健康产业园内,符合区域评价中产业定位和土地使用原则。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做到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周围环境功能类别,污染物排放总量可在新北区内平衡。在加强监控、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综上,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征求公众参与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是多方面的,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发放“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同时公众参与调查表附建设项目工程简介,调查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代表性是指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公众参与来自社会各界人士;随机性是指对象在统计学上是随机的,调查对象的选择机会均等,公正无偏。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19-85156020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结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工
联系电话:0519-81289607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2018年9月17日-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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