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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参公示

江苏龙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龙王生物研发和运营基地项目第二次公示内容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3/14 16:46:06 人气:1456 标签:

江苏龙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龙王生物研发和运营基地项目第二次公示内容

一、前言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工程建设尽可能趋利避害,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需了解厂址周边地区广大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如环境空气污染、噪声影响、水环境影响等,以便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中加以体现。为达此目的,我们特编制此调查表,在向各位征求对项目的中肯意见,恳切希望各位予以协助和支持。

二、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江苏龙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均由香港多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组建,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00512月成为我国香精香料行业第一家上市企业。主要生产经营烟草香精、食用香精、日化香精、天然香料、合成香料、生物香料、植物提取物和调味料八大类产品,品种达5000多种。

为了更好的发展,香港多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在有着得天独厚地理位置优势的常州市武进区,成立江苏龙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一个以生物工程为核心技术的绿色食品添加剂研发、运营基地。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各类天然食品添加剂合计5000吨的生产能力。

三、污染物产生情况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废气吸收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纯水制备反渗透排水、设备清洗废水和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达标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生活污水直接达标接管至常州市武进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氨氮、总磷、盐分等。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有粉尘、非甲烷总烃、氨和硫化氢。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工业固废、员工生活垃圾等。

噪声:生产车间及公用、辅助设施设备机械噪声。

四、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生活污水直接达标接管至常州市武进城区污水处理厂。

废气:本项目车间装置废气经布袋除尘+两级水吸收+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其中349111号研发小试车间、研发中试车间无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污水站废气经一级酸吸收+一级碱吸收+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噪声: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设备对厂界的影响,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号令,2013216日)中的鼓励类项目。

⑵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和《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本项目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

⑶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武进绿色健康产业园。武进绿色健康产业园已获得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审查意见(武政复[2016]27)。本项目已获得常州市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号:武绿建复备[2017]2号)。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发[2012]54号文、苏政办发[2011]108号文、苏政办发[2012]121号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排放含氮、磷生产废水,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

因此,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产业、行业政策。

2、选址可行性

综合考虑本项目用地性质和建设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居民点的影响等,本项目的选址可行,同时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各类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作好应急措施。

3、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生活污水直接达标接管至常州市武进城区污水处理厂。

⑵本项目各类大气污染物经过有效收集处理后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排放限值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⑶本项目噪声设备通过厂区平面的合理布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及厂内绿化带、厂房、厂界围墙等隔声措施后,各噪声设备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⑷各固体废弃物经过妥善处置后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影响。

4、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大的火灾爆炸事故,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建设方在严格制订、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本项目的风险事故发生概率较小,在环境风险可接收范围内。

5、综合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技术成熟,选址合理。在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规、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在该地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是多方面的,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发放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同时公众参与调查表附建设项目工程简介,调查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代表性是指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公众参与来自社会各界人士;随机性是指对象在统计学上是随机的,调查对象的选择机会均等,公正无偏。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8314-2018327

九、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龙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鹏

联系电话:13012821801

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环评单位:常州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9-81283165

邮箱:czlonghuan@sina.com

本文网址:http://czeia.cn/show.asp?id=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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